关于《湖北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6-16442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湖北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规范我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省住建厅组织起草了《湖北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6年5月29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省建筑事业中心。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省住建厅智能建造工作专班黄鹤,027-87824539
电子邮箱:jzsyzx@hbszjt.net.cn
附件:1.湖北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2日
关于《湖北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绿色智能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规范我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我们研究起草了《湖北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落实上级政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要求,打造标杆项目、培育试点示范、推广绿色智能建造技术,需配套出台管理文件,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是规范试点项目管理。当前我省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缺乏统一申报、评价、认定标准,管理流程不清晰、权责不明确。制定《办法》可实现试点项目标准化申报、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评价。
三是引领产业转型发展。通过试点项目培育与分级认定,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智能建造标杆项目和示范样板,带动BIM技术、智能施工、建筑机器人、产业互联网等技术落地应用,推动我省建筑业绿色智能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我们认真梳理国家及外省试点项目管理经验,结合我省第一批、第二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管理实际,形成《办法》初稿;先后征求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筑企业意见,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16条,配套3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办法目的、试点项目定义、申报与认定频次及时间节点。
第二章项目条件。明确申报单位申报要求。
第三章项目申报。规范单位申报、市州推荐、省厅评审三级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
第四章项目培育。明确申报单位、市州住建部门、省住建厅三方管理和培育责任,建立抽查复核、整改、退出机制。
第四章验收评定。明确项目验收要求、分级评价标准(A级、AA级、AAA级)、公示流程及激励支持措施。
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解释权、执行期限。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