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地方标准《智慧园区建设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8348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30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1〕205号),由武汉智园科技运营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智慧园区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杨剑
联系电话:027-65523061
邮箱:1328938355@qq.com
邮寄单位: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金融港B区27栋4楼
邮编:430200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智慧园区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智慧园区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资料】
《智慧园区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智慧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智慧园区的建设。我国智慧园区建设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不少园区业主或园区管理者对于从当前传统园区转向未来智慧园区建设目标缺乏科学和系统性的认识,目前许多智慧园区新建、改建和扩建过程中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存在盲目投资或重复建设的情况。智慧园区相关标准缺失是我国各地在智慧园区建设遇到的重要问题。有序开展标准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推进全省智慧园区建设,支撑智慧园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编制《智慧园区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规范》)显得尤为迫切。
本《规范》2021年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立项,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武汉智园科技运营有限公司、武汉科讯智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讯飞华中(武汉)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单位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已有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牵头单位在智慧园区领域研究应用经验,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完成编制工作。
本《规范》分为9个章节,1至3章为范围、规范性应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第4章为总体要求,对智慧园区规、建、管、运四个阶段和信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系统、信息传输网络、支撑平台、应用服务软件五个层级进行总体概括;第5章为智慧园区规划,对智慧园区的总体要求和三维辅助规划系统、BIM等应用进行规定;第6章为智慧园区建设,对智慧园区的信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信息传输、支撑平台、应用服务软件等进行规定;第7章为智慧园区管理,对园区治理、公共服务、园区大脑、运维管理等进行规定;第8章为智慧园区运营,对统一运营体系,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平台等进行规定;第9章为智慧园区安全。
目前,该《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规程》编制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和报审工作。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2022年8月2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