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 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3-23127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文 号 | 厅头〔2023〕175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住建厅 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本省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建设规〔2023〕3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市监信监〔2023〕4号)相关规定,我厅将联合省发改委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本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加强诚信建设,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三、检查组织、时间及方式
检查组织:省住建厅负责组织本省工程咨询行业监督检查工作,联合省发改委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时间:2023年9月下旬至12月上旬。
检查方式: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小组对抽查的工程咨询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被抽查的企业需配合检查组提供材料。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填报、满足业务要求的办公场地及从业人员配备等企业从业信息(检查表见附件1)。
(二)执业质量。在企业上一年台账中随机抽取2份成果文件按照检查表要求进行评分(检查表见附件2)。
五、问题处理
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结果公布
监督检查的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
1.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检查表
2.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记录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