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某投诉违规申报资质问题办理情况
来信人: 胡某
来信时间:2024-10-15
主要诉求:2017 年7月3日,本人与武汉固地鼎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编号:GDHT-RY-002),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7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出具《关于解除与胡凯锋同志劳动合同的通知》解除与本人劳务关系,但公司仍然扣押本人所有证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高级工程师证、中级职称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荣誉证书)并继续缴纳本人社保,使用本人证书进行投标、申请及延续公司资质等违法行为。请求裁决武汉固地鼎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使用胡凯锋证件维持资质及其他违法事宜,要求立即返还扣押的所有证件原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高级工程师证、中级职称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荣誉证书),并配合变更社保缴纳单位,变更注册证书注册单位。
承办单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复时间:2024-10-17
答复意见:经核查,武汉固地鼎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将胡凯锋作为企业主要人员申请相关资质,若武汉固地鼎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您允许擅自使用您的证件,建议您及时向公安、人社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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