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某反映购房定金退还事宜的办理情况
来信人:周某
来信时间:2021-4-18
主要诉求:本人于2020年8月7日与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十堰恒大城·御峰认筹协议书》(合同编号:0000444),同时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优惠登记金。后因公开发售日未能认购到意愿房屋,于2020年8月23日办理全额退还登记金手续。该公司承诺登记金一个月内到账,但8月过去了,登记金至今未到账。本人于2021年4月12日向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投诉此事,了解到十堰恒大城并没有退还认筹金的权限,具体退还日期还需恒大集团湖北公司批准,故向省住建厅投诉,希望尽快得到解决!
承办单位: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1-4-21
答复意见:经调查了解,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多次向开发公司反馈并督促开发公司尽快为您办理,开发公司销售负责人吴经理表示,已向公司总部汇报,将于近日为您解决。经多次协调,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全额退还登记金,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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