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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佘某咨询鄂建文〔2011〕145号文有关内容的办理情况

2020-11-04 17:3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信人:佘某 

来信时间:2020-10-27

主要诉求:咨询鄂建文2011145号文,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材料价格调整的指导性意见中材料价差只计取税金,是否适用于市政工程?因为在清单计价里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只计取税金,而市政工程材料计取了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承办单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复时间:2020-10-30   

答复意见:鄂建文〔2011〕145号中“计算的材料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适用于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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