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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孙卫民咨询阳台建筑面积相关问题的办理情况

2017-06-30 00: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十堰市孙卫民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来 信 人:孙卫民

  来信时间:2017年6月8日

  主要诉求:咨询如何计算房屋阳台建筑面积。

  承办单位: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2017年6月12日

  答复意见:一、基本情况。通过电话回访了解,信访人主要对规划部门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执行的标准和房产测绘部门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有疑问;

    二、调查情况。针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规划管理部门执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T 50353-2013)与房产测绘部门执行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中对于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不同,给开发企业带来诸多不便,信访人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计算方法。

    三、处理意见及建议。房产测绘部门执行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中,封闭阳台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部计算,未封闭阳台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不同部门执行的行业标准不同,计算结果就会有差异。已电话告知信访人,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只是相关规范的执行者,对规范没有制定和修改的权限,可将信访人的建议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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