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是什么?多长时间可以知道审批结果?
答: (一)住建部审查事项
企业申请住建部审批资质升级(含新申请)、增项,延续以及发生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资质重新核定、公路或水利丙级换证等事项的,在申请前,需向省厅提交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申请(申请模版文件见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头〔2023〕2441号)附件1,同时附营业执照及现有资质证书扫描件),经省厅审核,取得企业资质核查意见后,再办理资质申报(见问题2)。
(二)省厅审查事项
企业申报→省厅政务服务中心接受申报材料→专家初审→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专家复审→公告审批结果。
公示意见不同意的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正在办理”-“我的办件”查询具体意见。可在规定时限内针对公示意见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公示意见无疑异,且资质许可机关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省厅承诺,省厅审查事项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时间),企业可获知审查结果。其中,涉及联办部门审查的事项,需待联办部门回复审查意见后,企业方可获知审批结果。
(三)委托市州审查事项
企业申报→市州住建主管部门接受申报材料→初审→公示审查意见→复审→合格的上报省厅→省厅复核→公告审查结果。省厅复核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应当重新申报。
委托审查事项,省厅收到市州公函后5个工作日办结。
来源: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政策问答(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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