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精细化监管,落实“好房子”“好设计”要求,严格限制降低住房品质的随意变更,推动设计变更纳入数字化管理,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查证,切实解决变更程序与施工进度脱节、图纸监管闭环不足的问题,从源头守住工程质量安全底线,起草《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关于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三、起草过程
《通知》先后向市州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并报司法厅审核备案。
四、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变更。明确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程序、责任划分和合规性要求。
第二部分严格规范施工图设计变更。提出了4个方面要求:明确设计变更的分类;重大变更应重新送原审查机构审查;一般变更纳入数字化管理;低风险项目的变更应重新备案。
第三部分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一是全面压实勘察设计各方责任,二是持续强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附件为《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技术清单》。技术清单明确了不同工程类别、不同专业类别的属于重大变更的设计内容。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