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燃气分户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6-24279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6-08-11 |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燃气分户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5〕160号),由武汉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燃气分户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6年9月15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王亮亮
联系电话:027—82603361
邮箱:617697078@qq.com
邮寄单位:武汉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大厦13楼
邮编:430014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燃气分户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燃气分户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1日
湖北省地方标准《燃气分户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湖北省区位与气候条件独特,冬季受冷空气南下与高湿度水汽叠加影响,全域湿冷、多风、体感低温显著,群众冬季采暖改善需求长期刚性旺盛。同时本省不处于国家秦岭—淮河集中供暖区划范围内,燃气分户供暖以运行稳定、升温迅速、清洁环保等特点成为全省民用冬季采暖的主流解决方案,市场体量庞大。市场应用广泛,但缺少适配湖北地域气候、气源、施工习惯的统一地方技术规程,导致施工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供暖工程设计不规范、施工标准不统一、材料品质千差万别、施工工序不规范、调试和售后无法落地、售后整改难度大、业主权益很难保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编制《燃气分户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势在必行。
本《规程》2025年经湖北省住建厅立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由武汉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市政中南设计院、武汉能源规划设计院及部分燃气采暖施工单位参与编写,旨在对全省燃气分户采暖工程从设计、材料、施工、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方面进行规定,争取能够作为省地方标准进行发布,将来为燃气分户供暖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及政府管理部门对售后服务的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本《规程》共计 15 个章节,1至4章是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系统工艺流程图;第5章为设计,是本《规程》的重点章节,主要对采暖热负荷计算、热源设备、供暖装置、输配管道、温控装置的设计、选型及安装要求提出具体规定;第6章为材料,明确了对节能环保材料及新技术的应用要求,规定了散热器、地面供暖地面构造材料、加热管、燃气连接管的材料要求;第7章为施工准备;第8、9、10、11、12章是施工章节,包含输配管网、供暖系统末端(含中间验收)、温控装置、采暖炉、水压试验;第13章是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第14章运行与维护;第15章是标准实施与监督。最后是附录(资料性表格}。
目前《规程》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拟报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规程》编制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和报审工作。
武汉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8月3日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