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5-02889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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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废旧地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等地方标准制定专项计划的通知》,由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5年2月28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刘柯
联系电话:027-87818116
邮箱:961951685@qq.com
邮寄单位: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7楼
邮编:430061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湖北省地方标准《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智能家居已经成为现代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旨在通过搭建一个高效、稳定、兼容性强的智能家居系统,研发智能家居产品,搭建全屋智能平台,实现各类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和高效管理,规范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提升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便捷性,为居民提供更加智能、安全、节能的家居生活体验。
具体而言,建设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发高效、兼容的中控网关产品。联合湖北通信运营商和华为、小米等智能家居品牌,共同研发符合智能家居要求的中控网关产品,实现全屋智能设备的集中控制、数据传输和信息安全等功能。同时,注重产品的兼容性,支持多种接入方式和协议,方便不同品牌和类型的智能设备接入。
2.引导搭建全屋智能平台。通过搭建智能家居基础平台,实现全屋智能产品的互通互联和线上政务服务的接入。平台应具备设备管理、场景管理、数据管理等功能,方便用户对智能设备进行集中控制和远程控制。
3.加强智能家居的推广应用。制定《湖北省智能家居工程建设指引》等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为智能家居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同时,开展试点建设和宣传推广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智能家居建设,提高智能家居的普及率和应用水平。
4.提高长期运维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确保智能家居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通过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增强用户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推动智能家居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标准介绍
按照省住建厅党组对智能家居工作部署,湖北省科技节能办深入开展中控网关研究,相继调研湖北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和华为、小米、海尔智能家居品牌,重点研究推进智能家居工程建设。
《标准》分为8个章节,1至2章是范围、引用文件、术语以及总则部分,第3章为基本规定,第4至5章是重点章节,其中对智能家居系统设计、工程设计等主要工作进行了叙述,并且对系统设计的数字家庭等级、数字家庭设备、全屋网络、数字家庭中控网关、软件平台、主用分系统、配套分系统、光纤设置、管线设置、设备设置等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明确。第6章为工程施工的要求。第7章为智能家居的调试和验收,第8章为智能家居的运行维护,最后是一些表格类的附录内容。
三、起草工作安排
1.项目起草(2024年08月-2024年12月)
收集目前智能家居及中控网关相关资料,对相关重点场景及网关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其适宜性和经济、环境效益。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分析结果,结合主要研究内容的方向展开专题研究。整理分析调研、测试和统计数据,查找设计和应用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优化改进方案,并对比分析改进后方案的经济、环境效益,形成标准初稿。将标准初稿提交相关行业专家初核,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2025年1月-2025年2月)
根据《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认证机构、消费者组织等单位和公民的意见。按照意见进行合理采纳修改,并形成标准草案及说明等材料。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日。该阶段用时一个月。
3.技术评审(2025年3月-2025年4月)
向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标准草案及说明等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按照要求参与专家评审会,回复修改评审会专家组意见。提交标准正式稿件于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批准发布。该阶段用时两个月。
4.宣贯实施(2025年5月-2025年6月)
协助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规范宣贯会,向宣贯会参会人员进行规范解读,并答复现场问题。该阶段用时两个月。
四、补充说明
我们在编写过程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明确要求发展数字家庭,故编制组计划将“智能家居”的表述修改为“数字家庭”,正文中统一称呼为数字家庭,后期将修改标准名称为《湖北省数字家庭工程建设标准》,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
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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