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建适老型住宅小区设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3851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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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4-10-15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建适老型住宅小区设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3〕208号),由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中南标科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建适老型住宅小区设计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20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万丕陈
联系电话:027-81361600
邮箱:5135925@qq.com
邮寄单位: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
邮编:430071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建适老型住宅小区设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建适老型住宅小区设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5日
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建适老型住宅小区设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0年,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发布《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适老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要求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国城乡实现适老型社区全覆盖。2022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国卫老龄发(2022〕4号),明确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居家养老的物理载体是住宅,行为主体是老年人,目前大多数老人居住于上世纪80、90年代建设的老旧社区内,即便是新建设的居住社区也因其供应主体为中青年人群,因此,无论新旧小区的公共空间只设置很少的无障碍通行设施,住宅内则基本没有考量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与安全宜居需求。适老型住宅小区的建设可以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包括无障碍设施、安全设施和舒适的居住条件,这些设施和条件可以帮助老年人更好地居住和生活,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他们的生活安全感。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居住需求也日益凸显。许多城市已经开始关注并积极推动老人友好型住宅小区的建设。为了规范适老型住宅小区的设计,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质量保证,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分为8个章节,1至3章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部分。第4章为选址与规划布局,主要针对规划选址、规划布局、日照、交通、配套、景观等进行了叙述和明确。第5章是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主要针对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进行了叙述和要求。第6章是建筑设计,对建筑单体的公共区域、套内及居室空间、室内环境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第7章为建筑设备的相关内容。第8章为室内装修的相关内容。
目前,《规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已将《规程》征求意见稿发给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标准》编制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和报审工作。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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