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住建部| 省政府| 长者专区| | |登录|注册

关于印发《建筑外窗设计施工参考图样》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外窗设计施工参考图样》的通知

2023-11-30 08:5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41041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3-11-29
文    号 厅头〔2023〕241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建筑外窗设计施工参考图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3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台风和瞬时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给建筑外窗带来脱落风险,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为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外窗在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可靠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设计质量控制

(一)设计合理的外窗形式。建筑外窗在满足采光、通风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应做到安全、可靠、美观,且便于使用、维护。7层及以上建筑外窗宜采用向内开启形式。确需采用外开窗或推拉窗时,窗扇必须有防松脱装置。

(二)严格外窗材料设计控制。建设单位应组织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深化设计单位在建筑门窗设计文件中,明确外窗窗体及连接件、固定片的规格、型号及数量要求。

1.窗体主材。铝合金外窗主型材壁厚公称尺寸应≥1.8mm;玻璃厚度应≥5mm,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应≤2mm。其他材质外窗主型材厚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2.主要配件。外窗连接螺栓、螺钉宜使用不锈钢材质,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作为外窗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窗框、扇构件连接采用的有色金属连接件应符合GB5237、GB/T13821、GB/T15114等规定。窗扇角码应采用尼龙、氧化角码、氧化铸铝等材料,不得采用PVC材料。

3.固定措施。外窗窗框应通过膨胀螺栓等机械连接的方式固定在混凝土结构或者砌体结构中的混凝土配块上,严禁采用射钉固定。不能固定在混凝土结构上的,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不允许固定在加气混凝土等低强度砌筑材料上(见附件)。

二、加强施工质量控制

(一)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和检验试验。外窗及配件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型材、玻璃、窗扇、框扇连接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核查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外窗进行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方准使用。

(二)做好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外窗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操作工人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在结构施工和窗框加工过程中,要做好结构预留洞口和窗框尺寸控制。预留间隙应采用防水砂浆或其他防水材料封堵密实,外侧用耐候胶密封。

(三)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外窗固定片安装完成后,在进行窗洞口装饰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结构洞口与窗框连接质量进行全数检查验收。验收中应重点检查固定片、螺栓的规格、型号、数量、间距,要适当抽查固定片与窗框、固定片与结构洞口基层的连接质量,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三、加强外窗工程质量验收

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牵头将门窗工程纳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非住宅工程参照本要求执行),逐樘对建筑外窗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窗体的整体刚度情况,开启扇连接件的整体功能和可靠性情况,开启扇防松脱装置设置情况等。

附件:建筑外窗设计施工参考图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