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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2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3-01-17 09:2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01890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3-01-16
文    号 厅头〔2023〕11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2022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1-1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要求,省厅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0日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省厅在各市州住建部门检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了16个市州40家企业,检查存档咨询项目资料80个。抽查的80个项目均采用了清单计价方式。抽查的结果与各市州检查的结果基本相符,抽查项目的质量,2家达到优秀标准,26家达到良好标准,12家达到合格标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归(存)档资料有待完善,咨询项目档案资料存放不规范,部分企业无档案室;部分企业工程量清单编制不严谨,成果文件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清单编码有误等情况;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和二级)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对新规范和计价依据等政策法规等掌握不够;少数企业存在三级审核流于形式,把关不严的情况;分公司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不到位,对分公司的执业人员数量和质量等没有严格要求,造成咨询服务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通过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信息评价工作,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我省将出台《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评价建立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差异化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深化“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市场行为、执业行为。

各市州住建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导企业落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要求,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帮助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企业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当好“店小二”。

(三)企业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顺应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需求。

各企业要结合工程造价改革和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加快更新和提升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知识结构、执业水平,提高掌握和应用新技术手段的能力,积极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旺、服务附加值高的咨询业务,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做强企业自身的同时,更好的服务于全省建筑业的发展。

附件:2022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抽查问题清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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