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住建部| 省政府| 长者专区| | |登录|注册

关于对《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对《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2022-09-05 17:3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2-2934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2-09-0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住建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进一步规范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向省内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地组织所辖县市及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将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2)于2022年9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张雨梅张丽

联系电话:027-68873803

传真:027-68873014

电子邮箱:zac@hbszjt.net.cn

附件:1.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5

(此件公开发布)

公示期说明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和专家,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分别于8月5日和8月30日印发《省住建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2〕1456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2〕1657号),向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征求了两次意见建议。由于文件中的主要措施和指标均来源于建村〔2021〕45号,为尽快推进此项工作,公示期少于30日,特此说明。

【相关资料】

《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编制背景

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色。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在县城安家定居的需求日益增加,提高县城建设质量,增强对县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对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县城城市面貌变化较大,普遍存在新建高层建筑比重大的特征。县城中高层建筑的增多,将会出现降低宜居品质、增加安全隐患、破坏城市风貌以及影响生态环境等诸多问题。

为推进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严格落实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做到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各地要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县城规划管控,优化县城开发建设方式,切实加强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努力建设放心安居县城。

二、编制过程

2022年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调研摸底,共同研究制定加强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举措

(一)扎实开展县城高层建筑调研和排查整治。采取书面调研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对全省县城国土空间基本情况和高层建筑建设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调研摸底督促37个县城和27个县级市按照《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应急厅消防总队关于开展县城高层建筑调研摸底工作的通知》(厅头〔2022〕1360号)要求,认真梳理本地区常住人口、建设用地、经济发展、房地产开发等情况;统计分析各地已批在建、已批待建和计划新建的高层建筑项目清单;指导督促各地加强既有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组织系统性的隐患整改。联合华中科技大学和省城市规划研究院等单位专家组成5个调研小组,完成仙桃市、枣阳市、当阳市、阳新县、巴东县5个样本县城现场调研。结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和调研摸底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初步将全省县城按照山区、丘陵、平原、临水等不同地形、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区位特点分为5类,并提出对应各类县城的国土空间规划和高层建筑管控措施建议等研究成果

(二)认真开展县城高层建筑管控政策研究。积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和省规划设计科研院所,对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意见再学习再研究再解读。主动对接、密切沟通、加强协作,联合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和管理环节,认真谋划、系统研究高层建筑管控措施。通过严谨细致研究,结合我省现状基础和未来发展定位,确定了全省严格遵照住建部等15部门对县城建设密度强度和建筑高度规定,各县市统一执行相关建设标准的基本原则。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严落实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三)广泛征求市州县政府和相关方面意见。8月5日和8月30日,分别印发《省住建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2〕1456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2〕1657号),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专题组织了规划、建筑、环保和应急等专家对意见进行了深入研讨、严谨求证,确保意见内容专业精准。两次征求意见共收到46个县市和单位的65条反馈意见,我厅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充分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形成《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内容介绍

《意见》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切实提高对加强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主要是阐述加强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现行政策。结合我省县城建设实际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部分,从严落实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措施。从加强县城高层建筑规划管理、严格县城高层建筑建设管理和强化县城高层建筑运维管理三个方面,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县城高层建筑具体的管理工作措施。一是加强规划管控。县城建设要坚守安全底线,坚持科学选址,要严格控制建设密度与强度,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严格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54米),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二是严格高层建筑建设管理。要严格高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划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对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严格进行施工图审查,严格实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高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主体责任。严密组织高层建筑竣工联合验收,确保新建高层建筑质量安全。三是强化县城高层建筑运行管理。加强既有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各县市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以及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评估高层建筑设施设备状况,加强对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与高层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按照“采、集、析、用”的流程,推进一楼一档数字化建设,完善高层建筑风险分色预警、分级响应、分类处置机制。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和健全长效机制三个方面,对县城高层建筑工作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