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型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3542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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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7-15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0〕214号),由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型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 系 人:邹佳文
联系电话:027-86813056
邮 箱:704809355@qq.com
邮寄单位: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45号中铁科技大厦
邮 编:430000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型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新型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资料】
《新型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悬挂式轨道交通具有爬坡能力强、工期短、造价低、不占用城市路面空间、无污染和安全舒适等优点,近年来在国内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可以作为中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景区的轨道交通系统,而其本身也可称为新颖的交通景观。我省悬挂式轨道交通具有多条线路的建设规划需要,如光谷线路正在建设中,武汉新城、黄陂、恩施等多条线路正在规划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在进行悬挂式轨道交通线路设计和设备研制时,相关的车辆设备、线路基础和结构等方面的质量控制较为困难,性能参数差距较大,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的运营和发展。因此十分有必要在全面梳理、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规定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及各子系统的设计制造等标准,规范我省悬挂式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
本次《规范》的编制是2020年在湖北省住建厅立项,由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以及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编写的,旨在对省内新建中低运量,以高架敷设方式为主,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的悬挂式单轨交通工程的基本规定,规划,勘查与测量,运营组织与管理,车辆与限界,线路与区间架桥,供电,通信,信号,站场及控制中心,安全、节能与环保,工程验收,联调联试,运营设备维修与检修等方面作一个阐述和统一,争取能够作为省行业标准进行发布,将来为悬挂式单轨交通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规范》分为17个章节,1至4章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部分,第5-17章为《规范》的主要技术章节,其中第5章是规划,第6章是勘查与测量、第7章是运营组织与管理,第8章是车辆与限界,第9章是线路与区间梁桥,第10章是供电,第11章是通信,第12章是信号,第13章是站场及控制中心,第14章是安全、节能与环保,第15章是工程验收,第16章是联调联试,第17章是运营设备维护与检修。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也启动了行业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给了我们的编制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也为我们的《规范》初稿奠定了基础和基调,并与之保持一定程度的衔接和统一,
经起草组多次研讨,目前《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规范》编制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和报审工作。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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