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7.22”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督办通知书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6412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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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08 |
文 号 | 厅头〔2022〕151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2年7月22日,位于宜昌市高新区的湖北昀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昀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倬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湖北欧本钢结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9〕7号)文件要求,事故企业湖北倬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省内所有在建项目应立即停工并组织自查,经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事故项目市场行为和监理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于本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及相关调查笔录和证据材料(副本)报厅相关处室(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报省质安总站,联系人及电话:郭陆,027-67120972。
建筑市场和监理单位履责检查情况报厅市场处,建筑市场监管联系人:栗圻文,027-68873805;建筑监理联系人:马武军,027-68873787。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检查表
2.建筑市场行为复核检查表
3.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复核检查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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