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质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放在突出位置,结合行业工作特点,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厅领导定期了解政务信息公开动态,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厅办公室进一步细化职能分工,定期发布工作提示,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11月及时修订发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对基础信息、政策文件、办事服务、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版块进行了增补调整。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在制定完善厅机关公文办理工作流程的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审查、发布、受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及时优化申请渠道,不断规范公开申请答复情况,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对日常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一律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全年接收通过邮寄、网络、当场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47件,同比增长51.5%,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了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有效保障了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为公开主渠道,共发布信息3890条。厅网站共公布各类公开文件289件,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7件,均在发布3个工作日内进行了政策解读,解读比例100%,解读稿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率达到100%。公布许可结果信息476批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保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及时规范公开。加大政策公开和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多元化形式,保障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回复网民留言20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网站问题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平台运转高效。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挥新媒体力量,“湖北住建”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960条,订阅数82049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考核结果、省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情况通报,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持续开展常态化工作通报,定期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根据自查结果及时印发工作提示,针对性指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公开成效等方面开展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2023年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维护法治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约束性,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我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7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4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2件,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8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不作为管理和执法活动的依据。
同时,全年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89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6条、政务动态信息224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30条、其他信息288条。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476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38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22 | 5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7件,结转2024年继续办理5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5 | 2 | 0 | 0 | 0 | 0 | 14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1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7 | 1 | 0 | 0 | 0 | 0 | 9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七)总计 | 141 | 3 | 0 | 0 | 0 | 0 | 14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受理0件,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时限要求,确保所有公开文件在制发后20个工作日内在厅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了政策解读。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片图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对部分发布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例如,一图解读《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涉及广大社会主体的政策文件;采取在线访谈互动的形式,我厅城市建设处处长做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在说•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栏目,就《打通城市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 看湖北如何探索完整社区建设》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大幅增加,内容愈加复杂,办理人员综合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盯重要目标、紧扣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更多运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结合日常干部培训,提高办事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省住建厅政府信息处理未收取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厅共领办省“两会”人大代表建议46件、省政协提案80件,合计126件。其中,建议主(分)办21件、会办25件,提案主(承、分)办31件、会办49件。全部建议提案已按期办理完毕。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信息公开。聚焦城镇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作用,依法依规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发布《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一系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业、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11月,发布《“十四五”湖北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城市发展基础,对实现经济转型有重要支撑作用。2023年8月,发布《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2.紧扣重要民生保障强化信息公开。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聚焦民生、主动回应,坚持需求引领、问题导向,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市政服务、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工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既有房屋和电梯的结构安全,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8月,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劳务报酬权益,具有巨大社会效益。
3.围绕公共资源配置细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关规定,公开补助金额,加强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住建部门提供的项目验收和公示情况,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做到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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