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住建部| 省政府| 长者专区| | |登录|注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8 15: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聚焦民生、主动回应,坚持需求引领、问题导向,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努力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2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年度要点、专题部署安排,定期研究政务公开新动向,及时改进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同时,及时更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不断规范、完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审查、发布、受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重点对应公开未公开、群众关心关注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进行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或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对宣布失效、废止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标注、修改或撤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启用的依申请公开系统和政务邮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其余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作出了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有效保障了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为公开主渠道,共发布信息3827条。厅网站共公布各类公开文件209件,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29个,全部在政策文件发布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了政策解读,解读比例100%,解读稿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率达到100%。共公布许可结果信息489批次,公布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2批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要求推进移动端访问厅网站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工作。加强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力度,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增设政务知识平台,建设内容包含政策问答库、互动问答库和服务问答库,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互动回应和业务咨询等效果。建立政策解读与原文件、业务互动咨询与服务事项的关联性。增加与之相关的政策、服务等直达关联入口。保障查询结果覆盖知识库全部内容,实现查询即服务,查询即解答的便民知识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省住建厅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考核结果、省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情况通报,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在对厅本级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的同时,抽查指导全省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出工作提示,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全省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工作质效。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公开成效等方面开展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2022年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82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6条、政务动态信息182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23条、其他信息641条。公开规范性文件29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489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6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件,结转2023年继续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0件,受理9件,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3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改进情况。结合2021年省政府考评发现问题及我厅自查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厅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一是坚持高效、便民的服务原则,创新开展音视频、图解、动漫等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宁同志采取在线访谈等形式对我省《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进行在线解读。二是建立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公开。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主要表现为部分基层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部门敏感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畏难心理;部分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对各处室(单位)的考评体系,并与相关激励约束措施挂钩。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省住建厅政府信息处理未收取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我厅共领办省“两会”人大代表建议54件、省政协提案73件(含1件平时办理件),合计127件。其中,建议主(分)办19件、会办35件,提案主(承、分)办25件、会办48件。全部建议提案已按期办理完毕。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聚焦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依法依规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相关建设投资。公布了关于修改《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布了2022年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情况及2023年度改造计划数,并在老旧小区改造专栏及时发布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解读;公布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2.加强重要民生保障的信息公开

2022年度增设“老旧小区改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活动”等系列专栏,及时公布最新政策文件、实时更新近期工作动态、集中展示各地工作成果、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讲,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1月30日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强化监督管理,并于12月集中公示了各地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事业单位信息,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