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做好“十四五”规划,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为公开主渠道,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湖北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202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共发布31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在政策文件发布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了政策解读,解读比例100%,解读稿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率达到100%。公开了《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及“十二五”“十三五”等相关历史规划信息。3月、9月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参与疫情防控物业服务企业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结果》、等专项资质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依法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11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在原有当面提交、邮寄、传真和网络邮箱的渠道上,增加了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受理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修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定、审查、备案、公开、发布及解释、清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将主动公开文件、年度主动公开文件总目录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并通过省政府公报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重点对应公开未公开、群众关心关注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进行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或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并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展示。开设数据开放频道,集中发布统计数据、业务数据、数据解读及数据集(数据接口)等信息,并通过地图、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开设一批信息整合类栏目,方便社会公众集中查阅、下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厅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考核结果、省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情况通报情况,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按时发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没有因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09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6条、政务动态信息163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08条、其他信息2013条。公开规范性文件31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508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35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结转2022年继续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4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没有纳入权责清单,抽查结果公开不全;二是未按季度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信息;三是政策解读、数据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是将部分未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的权责清单纳入权责清单,并将抽查结果全面、及时公开。二是按季度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信息。三是通过文字、在在线访谈、图表图解、音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解读。厅党组书记李昌海对我厅发布的《湖北省“十四五”建设科技发展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数据解读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
(四)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建立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公开。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三是坚持高效、便民的服务原则,创新开展音视频、图解、动漫等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省住建厅政府信息处理未收取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1年,省住建厅共领办省“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1件。其中,建议52件:主(承、分)办18件,会办34件;提案89件:主(承、分)办32件,会办57件。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结。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围绕“十四五”规划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在省住建厅网站“规划信息”栏目及时公开了《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及“十二五”“十三五”等相关历史规划信息,并同步发布了相关解读文件。同时,在省住建厅网站开设了“十四五”规划专栏,规划设置了“规划解读”“历史规划”“科普知识”“工作进展”等4个栏目,通过4个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2021年,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发布了《关于新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厅头〔2021〕779号)和发布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1〕50号),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进一步要求。2021年1月4日,我省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深入优化作出部署安排,会议发布了《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省住建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谈华初先生介绍了省住建厅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具体做法。
3.围绕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职能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2021年,省住建厅围绕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职能,开设了“物业监管”专栏,通过专栏综合发布了物业监管政策依据、物业监管行业标准、物业企业人员项目查询、物业互动知识库、物业维修资金监管等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2021年4月,公开了武汉、襄阳、宜昌等17个市州的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联系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的监管力度。2021年7月,发布了2021年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结果,让企业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2.公益事业建设。住房保障 。发布2021年湖北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情况。公布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政策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12号),发布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及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情况。市政服务 。6月13日晨,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十分沉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6月14日,印发《关于深刻吸取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 开展全省燃气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就开展全省燃气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城市综合执法。发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政策文件汇编,如,2021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国务院及部委文件:《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办督〔2021〕7号)湖北省及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3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细则》的通知(鄂建办〔2019〕99号)等。
3.公共资源配置。2021年10月18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21年10月19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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