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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1 15:07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写本报告。若对本报告数据有疑问,请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873049)。

一、总体情况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为公开主渠道,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湖北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通过政策栏目公开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并采取文字、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链接。

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及时更新厅本级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进一步公开领导照片、简历、分工、活动等内容,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

公开规划信息。为推动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拟订并公开《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公开2020年全省住建系统行业工作要点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公开统计信息。按月公开商品房建设与销售、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信息。按年度公开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建设领域统计数据。

公开行政许可及服务信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包括资质核准及注销、执业注册、撤回决定等信息。同时,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公开通报。

公开行政处罚及强制信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时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不断提高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资金信息。20202月,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各项公开数据增减变化情况、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20208月,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了2019年部门收支决算情况,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做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进行说明。根据《湖北省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对2020年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规范。

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年版)》,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同步公开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结果公告等信息。

公开招考录用信息。公开2020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及结果,2020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湖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及结果。整理、发布住建领域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及职称申报政策文件汇编。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依法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以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为抓手,制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模板,进一步规范答复,提升办理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出台后,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的有关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修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定、审查、备案、公开、发布及解释、清理等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和格式,在办文过程中,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标记,并明确公开渠道。在规定时限内将主动公开文件、年度主动公开文件总目录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并通过省政府公报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对住房城乡领域相关常用和施行必备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从国家、省级、厅级三个层面进行了全面清理、归类。对2020731日前制定的210件规范性文件(不含厅行政审批类)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其中决定继续有效的127件,宣布失效的40件,宣布废止的32件,需修改执行的1件,涉及机构改革的10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重点对应公开未公开、群众关心关注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进行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或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对宣布失效、废止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标注、修改或撤销。

(四)强化平台建设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每月开展全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例行巡查,每季度开展全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抽查,定期开展不良信息及错别字、错链清查,并及时通报、整改。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从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方面推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融合发展。进一步规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并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展示。开设数据开放频道,集中发布统计数据、业务数据、数据解读及数据集(数据接口)等信息,并通过地图、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开设一批信息整合类栏目,方便社会公众集中查阅、下载,如办事服务频道资料汇编栏目,住建动态频道简报期刊、奖项荣誉栏目等。

(五)强化监督保障

制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厅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议开放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会议开放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学习重要文件和典型案例。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考核结果、省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情况通报,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按时发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没有因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09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4条、政务动态信息1263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150条、其他信息2671条。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42件;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减少1项,处理决定450596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20年减少1项,处理决定30946件;行政处罚事项2020年无变化,处理决定28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2020年新收到申请42件,办理结果予以公开10件、无法提供30件,结转2021年继续办理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待拓展。如未公开2019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部分重大决策没有公开草案说明或解读,部分重大决策没有公开意见征集反馈与采纳情况;二是部分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如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没有在3个工作日内同步发布。因机构人员调整没到位,考虑工作无法正常衔接,未能及时公开最新的内设机构职责;三是部分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因各地供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有限,公开的标准不一致;四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如在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开展立体式、多方位政策解读方面表现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及时公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厅长办公会议定事项情况,所有决策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全部公开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结果后30天内全部公开意见征集情况、重点意见答复、重点采纳内容、重点不予采纳内容及原因;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要求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报批。机构人员调整到位后,及时公开最新的内设机构和厅直单位的职责信息;三是进一步规范各市州供水水质信息四是编制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第三版)、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2020年版)、个人执业注册及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2020年版)等系列政策简明问答,重要政策文件均采用了一图读懂、秒懂政策等图解、视频解读方式。

图为结果反馈公开情况)

图为政策问答公开情况

(三)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没有纳入权责清单,抽查结果公开不全;二是未按季度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信息;三是政策解读、数据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一是建立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三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要点落实情况

1.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并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包括行政许可事项13项、行政处罚事项25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7项。

加强权力过程信息公开。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专家、企业、行业社会组织的意见。起草说明随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步发布,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缩短或延长期限的,均予以说明,并及时公开意见采纳反馈情况。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议开放制度(试行)》,研究涉及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民生事项的办公会、专题会议,及其他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事项的会议,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记者列席,并公开相关情况。强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将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对接,通过信息共享,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审批过程、环节、时限、结果等信息,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代表业绩、审批进度、业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图为2020年会议开放公开情况

2. 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主体,厅领导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厅领导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解读文章,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发出权威声音,传递权威信息。如《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出台后,联合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多家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开展深入解读。20204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推动建筑业全面恢复生产 湖北拿出实招硬招》,湖北日报刊发《我省出台11条措施促进建筑业发展》;422日,新华社刊发《湖北出台17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2020年,厅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共7次,除3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外,还包括防汛救灾情况、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十三五”异地扶贫搬迁成效等。20204月,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就《关于推进非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监督方式改革的通知》发表解读文章;5月,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9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涛参加新闻发布会,解读城市补短板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12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涛做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为广大网友介绍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情况,并回答了网友提问。

图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涛做客“在线访谈”

3.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持续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题栏目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各地经验。发布《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并联合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公开各地审批流程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申报表单、咨询服务等。20205月,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谈华初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图为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政务服务“四级48同”要求,规范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及时更新。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图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

4. 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开设“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住建人在行动”专题栏目,集中公开权威发布信息、疫情通报、住建系统战“疫”动态等内容,及时公布涉及物业管理、保障供水供气和规范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的指导性文件,以及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服务、工程计价管理等方面的阶段性支持政策。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参加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全省社区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为加强工作指导,疫情期间紧急编制《呼吸类临时传染病医院设计导则(试行)》《旅馆建筑改造为呼吸道传染病患集中收治临时医院有关技术要求》《方舱医院设计和改建的有关技术要求》《湖北省住宅小区、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并面向社会公开。疫情在全球蔓延后,再次组织专家团队,总结方舱医院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实践经验,修订《方舱医院设计和改建的有关技术要求》,并翻译成英文予以公布,供国内外同行参考,贡献疫情防控的湖北经验和中国智慧。

  

图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介绍全省社区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稳妥推进复工复产信息公开。为加快全省建筑业、房地产业复工复产进程,推动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发布《全省住建系统2020年度“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实施方案》,并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开设“全省住建系统‘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专题栏目,集中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为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安全有序推动我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开)工,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发布《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开)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此外,及时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等文件,对服务疫情后建筑业市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3件,全部按期办结。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3件:主(承、分)办30件,会办43件;政协委员提案90件:主(承、分)办38件,会办52件。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以及重点建议配合办理工作情况。此外,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18件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公开了答复全文。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 住房保障。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数及各市州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情况、“一主两副”新筹集公租房建设情况。整理、发布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汇编。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整理、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两套政策文件汇编。

3. 农村危房改造。发布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问答(2020年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以问答等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建村函〔2019200号),编制、发布湖北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指南(2020简明图文版)。及时公开2019-2020年湖北省“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配情况,2020年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计划分配情况。整理、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两套政策文件汇编。公布湖北和各市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向有需要的群众做好政策解答和问题解释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地及时发布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向贫困户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202010月,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谈华初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

(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 安全生产。根据省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及时间安排表。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开设“湖北住建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专题栏目,集中发布活动方案、工作动态、安全生产警示片及典型经验。及时公开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隐患排查及处罚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督办通知书。整理、发布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文件汇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汇编、市州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联系方式。202011月,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谈华初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易迁安置区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情况。

2. 市政服务。为切实提高我省供水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开通城市(含县城)供水统一服务热线96510。各地供水企业原服务热线号码继续保留,市民可通过拨打该号码,也可通过拨打96510,进行咨询求助、建议投诉等。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发布《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二次供水管理,规范我省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提高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发布《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为全力做好全省燃气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供应工作,保护燃气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城市有序运转,发布《湖北省燃气行业新冠肺炎防控和燃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市州液化气站进行了暗访督查,发现安全隐患727个,下达执法建议书71份。整理、发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供水、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汇编。

3. 城市综合执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关部署,结合省内疫情防控实际和住建部门职责,20204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围绕出台背景、主要任务对方案进行了解读。以第32个爱国卫生月为契机,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零行动,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周密部署,深入推进,抓好落实。6月,发布《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8月至11月,公开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暗访检查报告,包括检查内容、总体情况、各城市暗访检查情况等内容。整理、发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城管执法基层政务公开等两套政策文件汇编。持续公开各县市城乡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经验交流情况,编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简报》9期。

(五)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 房地产市场监管。落实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每月统计汇总全省商品房施工、竣工、销售等信息,加强与统计部门信息共享,通过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布,有效引导市场预期。整理、发布房地产业、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政策文件汇编。20208月,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中介及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34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28日,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湖北日报等向社会集中公布了一批28家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形成有力震慑,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为规范商品住宅交付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试行)》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

2. 住房公积金监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纾解企业困难的决策部署,及时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并指导各地做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20205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全省17个公积金中心通过报纸、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均对外披露了《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方便公众知晓、了解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部分城市还注意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反映的问题。

3.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经济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稳步高效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工作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发布《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20207月,公开纳入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开工情况及完工情况、纳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开工情况。202010月,湖北日报刊发《3587个老旧小区这样变靓》,介绍了两年来全省已开工改造的老旧小区有关情况。结合《湖北省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编发各市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小故事61则。

4.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连点成线、成片建设,推进垃圾末端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开设“湖北省城乡垃圾分类”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布湖北省和各市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科普读本》《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等标准。为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制作并联合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垃圾分类靠大家》MV和垃圾分类宣传片。为规范湖北省城乡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202010月,发布《湖北省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技术导则》,为指导各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妥善解决城乡生活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问题,破解厨余垃圾处理难题,防止“先分后混”提供指导。

5. 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严格落实城镇供水水质信息月报制度,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每月公开各市州出水厂常规指标检测结果,每季度公开全省主要城市供水水质公报。2020年,共发布2019年月报2条、季报1条,2020年月报11条、季报3条。

  

6. 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发布《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全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公开通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15个市州予以通报表彰。公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及第一批四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开设“湖北建设科技大讲堂”专题栏目,及时公开培训资料,发布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相关资讯,普及城市及建筑文化相关知识。

7. 装配式建筑。建立全省装配式建筑企业、应用项目和新特型产品等有关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引导全省装配式基地科学布局和营造良性市场竞争环境,指导企业理性投资和缓解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促进市场信息共享、供需平衡,推进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健康发展。202012月,发布2020年下半年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有关信息,包括1个国家装配式建筑园区类产业基地、71个装配式建筑基地、96个装配式建筑应用项目、7个装配式建筑新特产品及详细图文信息。此外,还特别发布了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8. 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积极适应市场主体需求,凡是编制发布的计价依据均第一时间公开,并提供全文下载,确保市场主体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使用。建立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月报制度,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每月公开各市州金属材料(不含金属管材)、管材、管件、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桩、木材及其制品、砖、灰、砂、石、陶瓷及玻璃制品、门、窗及铝合金轻钢龙骨、油漆、涂料及绝热、防水材料、阀门、电线、电缆等的市场信息价。疫情期间,将钢材、砂石等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发布频次从每月发布调整至半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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