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3-37054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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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3-11-21 |
文 号 | 厅头〔2023〕237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各方责任,严格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抓紧抓实全省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已进入冬季收尾阶段,部分企业赶工期、抢进度增加安全风险,同时冬季用火、用电、动火等安全风险因素增多,生产安全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全省各市、州、县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部署安排,抓好督促落实。要深刻吸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及近期国内多起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盯紧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各类安全隐患,强化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把危大工程“方案编审、安全交底、方案实施、工序验收”四个关口,对模板支撑、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冬季施工的,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现场施工要充分考虑冬季施工安全因素,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切实落实班前喊话、带班检查、旁站监理等各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强化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设备冬季管理,做好检测、维修和保养等工作,确保设备运行平稳安全,限位装置可靠有效,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违章操作。
(二)抓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针对冬季施工气温低,冰、风、雪、雾天气多的特点,编制冬季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冬季施工“六防六落实”,即:防火、防冻、防滑、防高坠、防中毒、防坍塌;落实雨雪寒冷天气施工安全措施、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基坑(边坡)支护措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按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落实施工现场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三)强化市政公用行业隐患排查。一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燃气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运行设施及用气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餐饮场所和居民用气用户入户检查力度,并进行安全常识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建立与所在辖区的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机制,并加强联动演练。二要加大对城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运行设施的排查、巡查力度,加强对自来水厂配电室、加氯间以及供水管线、泵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巡查和保卫。三要加强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的安全检查、巡查,落实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合理调整安排作业计划,及时清扫和处置城市道路桥梁上的积雪和覆冰。要及时对道路、桥梁进行修补和加固,对被融雪剂融化的水侵蚀过的结构要严格清洗、防腐及裂缝封闭处理。对损害严重的道路特别是桥梁要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出行安全。四要紧盯城市管理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元旦、春节返乡、出行人员多的实际,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城市公园、游乐园等场所各种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消纳场、户外广告招牌、高大树木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四)强化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一要开展城镇和农村危险房屋安全隐患和既有房屋违规改扩建常态化排查整治,突出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要加强暴雪、冰冻、融雪融冰、大风等极端天气下房屋安全防范,做好危房“技防”监控、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监控,对因雨雪冰冻天气导致险情加重的危险房屋,要果断采取应急排险措施,组织人员疏散、撤离,严防因雨雪冰冻(融)造成房屋垮塌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依法依约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
(五)强化住建领域火灾隐患排查。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住建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加强住建领域火灾隐患排查和管控。一要突出建筑施工动火动焊、保温材料使用、员工宿舍用火用电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对电气焊接等明火动火作业的分级管控,严格审批和监护管理,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二要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加快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三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和电动车违规停车充电等突出问题,持续做好电动车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四是严格做好高层建筑、闲置房屋、老旧小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火灾防控工作。要强化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外墙保温设计管理,高层建筑工程中应使用防火材料、防火构件、防火配件和不燃难燃性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严格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审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范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六)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各地住建部门要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省厅“飞行检查”的形式,对所辖县、市、区开展督查,将住建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与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评价挂钩。要督促辖区行业企业扎实开展自查,重点排查冬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对易发生事故部位、环节的安全管控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建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或施工现场,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事故的,要严格落实“一案四查”。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
进一步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健全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与安全生产、消防等应急救 援队伍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做好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和事故灾害预防工作。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重要节日节点和敏感时段,各地住建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科学有效应对。落实突发事件报告责任,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信息要及时上报、科学处置,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及时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于12月30日前向省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帅元新、王拓,联系电话:027-68873310,邮箱:zac@hbszjt.net.cn。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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