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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4年第十五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及化工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自行刻制执业印章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4-09-25 14:46 来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注函〔2024〕1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经住建部审批通过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人员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

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领取注册证书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线下领取:请注册师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领取注册证书(初始注册、补办);

2.线上邮寄:由注册师本人微信扫码申请邮寄证书服务(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详见附件3)。

附件:1.2024年第十五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及化工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自行刻制执业印章的人员名单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编号规则及说明

      3.线上邮寄服务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4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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