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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2024-08-07 10:32 来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注函〔2024〕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经住建部审批通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

办理初始注册、信息修改及补办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注册师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2寸近期登记照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领取注册证书。

办理延续注册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持注册证书原件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延续页更新。

办理变更注册的自系统通过之日起,请持注册证书原件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变更页更新。

附件:1.2024年第十五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2024年第十九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7.29)

      3.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信息修改及补办人员名单(7.2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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