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更好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二、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类型。
三、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商转公”贷款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我市现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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