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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023第17期

2023-08-09 11: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工作进展

截至8月1日,全省排查录入自建房18403464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560541栋。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420014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3369栋),无需鉴定直接整治的16393栋,经安全鉴定为A、B级无需采取整治措施的202452栋,C、D级危房共201169栋,含经营性自建房3421栋(其中C级107153栋,含经营性自建房2200栋;D级94016栋,含经营性自建房1221栋)。C、D级危房已完成整治销号201171栋;其中全省C、D级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

二、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部署视频推进会情况

为加快推进全省危房整治销号进展及迎接住建部第二督查检查组对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地督查检查,7月份3次召开工作推进视频会加强调度,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再次开展汛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快制定责任清单,积极开展隐患“双交办”,尽快出台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开展C、D级危房整治清零销号月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攻坚,对鉴定为C、D级的自建房,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清零销号。

三、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暗访督导情况

为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按时完成7月底前C、D级的自建房全部整治清零销号的硬任务。省自建房专班会同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暗访督导组,多轮次对各市(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销号情况进行实地暗访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跟踪督导。针对部分钉子户,各地在提供临时住房的基础上,组织住建、街道、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单位建立联合工作专班进驻现场,对危房进行断水、断电、断网,限时进行整治或拆除。7月共计下发督办函11份,督促落实属地责任抓好隐患整治。

四、各市、州工作动态

(一)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宜昌市推行“日碰头、日复核、日排名”,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公示排名,强力推进C、D级危房隐患整治工作,对工作滞后的猇亭区、高新区管委会一把手发放“提醒函”,明确要求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持续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荆州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六室联合市住建局到危房存量较多的公安县督导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带队采取“四不两直”及黄牌预警督办方式,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暗访督导,确保精准突击,各个击破。宜城市坚持市长每日亲自调度,仅用14天时间完成了185栋自建房整治销号工作,拆除131栋,维修加固54栋。

(二)加强汛期消危除险。时下正值汛期,强对流天气频发,为做好防汛减灾工作,遏制房屋垮塌事故发生,应城市、安陆市等地主动出击,下好“先手棋”,向群众广泛宣传危房的危害和相关政策,做通居民思想工作,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孝感市孝南区加足马力,掀起自建房攻坚销危热潮,利用一周时间拆除80余栋危房。鄂州市针对汛期雨水多发,易发生洪涝灾害问题,组织乡镇对辖区内存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农房进行再排查,根据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及时组织房内农户撤离,坚决守住不发生倒房伤人的底线。

(三)强力推进危房解危。监利市督导23个乡镇同时开展隐患房屋消危除危工作,战烈日、斗酷暑。目前已有4个乡镇全部完成消危工作,2周内拆除隐患房屋600多栋,针对乡镇老百姓反映拆除房屋后地基难以保留的问题,积极和乡镇沟通,对想保留地基的房屋,采取拆除危房仅保留10公分地基的方法除危。赤壁市羊楼洞港小流域沿线开展拆除危旧“空心房”行动,集中力量对流域村组存在的空心房、危旧房进行全面拆除整治,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屋场会、村湾夜话等方式,向群众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制定拆除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共拆除危旧“空心房”37栋,清理面积3700余平方米。神农架林区严格落实“对一般安全隐患警示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总体要求,对可维修加固的房屋采取适当工程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无修缮价值的房屋及时进行拆除。恩施州将尚未落实工程措施整治的自建房交给县市和包保州直单位“双交办”推进;对尚未落实工程措施整治的经营性自建房采取“三交办”即交办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包保州直单位。

(四)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潜江市政府组织专班赴黄石、鄂州、孝感开展自建房整治销号学习考察,并制定出台《全市自建房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全市自建房安全市直部门和区镇街道责任清单》《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流程》。天门市印发《自建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自建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工作。黄石市充分发挥房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修订《黄石市房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将原有9家成员单位增至24家,并根据现有行政区域划分和机构设置,同步调整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全市房屋使用安全。

(五)开展联合暗访督导检查。武汉市成立7个督查组,现场查看全市58个街道86个社区(村)的165栋自建房,发现问题房屋51栋,形成《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督查整改清单》点对点下发给各区,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江岸区、洪山区政府下达督办函,督促抓好问题整改。7月份,武汉市共出动房屋安全管理人员563人次,排查房屋5516栋次,其中排查在册危房3243栋次,老旧房屋2273 栋次。天门市组织全市各级专班分为18个小组开展自建房全隐患整治销号交叉检查。共梳理反馈问题39条,及时交办至各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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