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自住房装修最高可提取20万元公积金
近日,记者从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黄石市新增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职工装修其在黄石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以申请提取之日为准,该套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在10年以内的(含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等),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装修费用。
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500元计算,提取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每户缴存人家庭仅可就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办理装修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各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个月。此前已按阶段性装修提取政策办理过提取的职工,不影响其按新政策再次申请提取。业务专项材料仅需不动产证和装修提取承诺书。(丁欢)
来源:黄石日报(2026年9月19日第0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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