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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住房公积金4条新政助力百姓安居

2025-05-29 09:30 来源: 荆州日报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

住房公积金4条新政助力百姓安居

近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程亮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围绕惠民新政策具体内容和办理方式等内容,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

荆州住房公积金再推4条新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的关键作用,5月20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5年出台系列住房公积金助力安居政策的通知》(第一批)(荆金【2025】17号),再次推出4项惠民新政策。程亮介绍,此次惠民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物业费、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期限、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贷款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每年最多可提取3000元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针对“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物业费”的办理方式,程亮介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荆州行政区域内有自有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物业费,每次提取金额上限为3000元。提取需要以下资料: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房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提交申请,选择“物业费提取”,上传相关资料;也可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机构柜面办理。若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帐户为冻结等非正常状态的,不能办理提取。

     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可“先取后还”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是职工办理较多的一项提取业务,在政策调整前,需要缴存职工先垫付还款后凭还款凭证申请提取。程亮介绍,为了减轻缴存职工压力,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先还后取”提取政策调整为“先取后还”。职工在借款合同生效,正常偿还12期后就可以申请首次提取,后续办理不再限制提取次数及时间,提取额度不超过剩余贷款本息余额即可。

关于办理方式,程亮介绍,主借款人需要通过公积金服务大厅或者“手机公积金APP”办理征信授权手续,提取时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借款合同、还款计划书与剩余还款期数证明即可办理。如同户父母子女间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还需提供与借款人的亲缘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银行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

5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针对大家关心的贷款利率及执行时间等问题,程亮介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贷款利率标准。对于2025年5月8日起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编辑观点: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最新推出的4项政策惠民新政策,以可感可知的方式,让公积金制度的民生关怀直抵百姓家庭生活需求。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最高3000元,直接减轻了家庭的居住成本负担;商业贷款“先取后还”的灵活调整,打破了职工月供资金周转的困境;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老旧电梯改造,更是将制度关怀延伸至居住安全的细微之处。当政策真正俯身倾听民声、精准纾解民困,住房保障的温暖便真正化作了幸福生活的坚实基石。

来源:荆州日报(2025年5月29日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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