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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01-12 00: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0年,我厅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公开平台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领导重视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决条件。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明确的指示。二是强化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办公室统一协调行政服务中心、公众网站和新闻发言人三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二)加强配套制度的检查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检查《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的执行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方正确履行职责。二是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分别就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受理程序和监督救济等内容向公众作出指引,为公众依法查询、获取住房城乡建设信息提供方便,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强省住建厅公众网站的改版和维护工作。为充分发挥公众网站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优势和作用,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为民办事、与民互动的功能,我厅对公众网站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版,重点开发新的网站功能,包括依申请公开、民意征集、网上调查、规范文件及解读、一站式服务等,进一步丰富了版面内容,并且对版面的每个功能模块和栏目链接进行了精心设计和编排。

(四)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办发〔2009〕27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我厅依托厅公众网站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编制并发布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重点完成了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厅已主动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办事指南83条、各类建设行业企业资质信息13066条、各类建设行业人员资格251159条。2010年内,我厅发布各类文件通知37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相关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具体的收费标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未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业务涉及面广,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头绪众多,业务繁杂,工作中难免出现疏漏。另外,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条块分割,大部分的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均各自为政,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化平台,给信息整合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导致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可搜索性欠佳。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加快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一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强化信息整合;三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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