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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1-27 00: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厅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高效政府部门的重要途径。一是主要领导带头抓。厅党组书记、厅长尹维真经常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实施了题为“聚集优势资源谱写湖北建筑业新篇章”的图文访谈;副厅长赵俊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实施了题为“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视频访谈;巡视员欧永光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实施了题为“‘三抓一促’推住建事业跨越发展”的图文访谈。一年三次访谈,充分体现了厅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高度重视。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厅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重点解决了信息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结合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我厅及时就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受理程序和监督救济等内容向公众做出指引,根据清理后行政审批规范及时修订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内容,为公众依法查询、获取住房城乡建设信息提供方便,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强省住建厅公众网站的改版和维护工作。为充分发挥公众网站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优势和作用,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为民办事、与民互动的功能,我厅对公众网站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版,全新调整网站栏目布局,进一步充实网站内容。对公众网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了全新改版,可实时查询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情况,修订了“常见问题”的内容,增加了各类行政审批申请资料的示范文本。

(四)全力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保密工作,我厅2013年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进行了专项检查,着重从计算机网络使用情况、厅机关网站、相关直属单位网站和社会服务网站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内,我厅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根据厅领导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领导及其分工情况;加大了年度计划规划的发布力度,及时公布各行业的年度工作要点;增设专栏,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人事和财务信息,公布了我厅2013年度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公开了我厅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增设专栏,公开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信息。

2013年内,我厅公众网发布政务要闻189条,发布各类文件通知275条,发布各类公示公告340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并采用信息252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了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厅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住建行业涉及面广,涵盖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建筑节能、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等多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头绪较多,而且我厅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信息化工作平台,能及时、全面的将各个行业的信息统一管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快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统一信息化工作平台的建设工作,强化信息整合和辅助决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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