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要求,紧密围绕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重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我厅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水平。在湖北机构编制网公开了我厅1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完整清单,包括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详细信息,可以直接链接到我厅网上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办理。在我厅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大屏幕和触摸屏,及时查询最新的行政审批办件信息,公开最新的政策和标准。目前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覆盖了我厅13项企业资质类、9项个人执业资格类、7项进省备案类、7项其他类政务服务事项。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曝光台”栏目,及时全文公开我厅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问题企业的情况通报、问题企业不良行为公示。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于2014年4月30日公开了2014年省级部门财政预算,包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厅属10家二级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于2014年8月29日公开了2013年省级部门财政决算,包括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和厅属10家二级预算单位。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4年我厅开发建设了全新的全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湖北省住房保障信息网进行全面改版升级。今年新开通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并轨”和“棚户区改造”专栏,全面公开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年度建设计划信息、示范项目全景360展示、三维地图、电子地图。
保障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由各城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各地住房保障网站进行公开。17个市州本级中,武汉、黄石、十堰、襄阳等4城市比较全面公开了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信息、分配政策、分配房源信息、分配对象和分配结果等方面内容。63个市、县、区中,大冶市、郧县、当阳市、远安县、枝江市、襄州区、老河口市、石首市、京山县、鹤峰县等10个市县区比较全面公开了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信息、分配政策、分配房源信息、分配对象和分配结果等方面内容。
(四)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2014年7月13日上午,由省纠风办主办、楚天都市报承办的“市民有约·九厅局长接听热线”活动举行第四场,厅党组书记、厅长尹维真接听读者热线,并回答网友提问。20多个读者来电中,有九成指向住房问题,涉及还建房质量、开发商违约、棚户区改造、保障房进度迟缓等,尹维真厅长逐一进行了回应。
2014年10月3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7号)。11月10日,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阮斌处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图文访谈,就老百姓关心的“这些措施具体有哪些亮点?哪些属全国首创?哪些方面有重大突破?在全国范围内处于怎样的发展水平?”等问题,逐一进行解读和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内,我厅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根据厅领导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领导及其分工情况;加大了年度计划规划的发布力度,及时公布各行业的年度工作要点;增设专栏,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人事和财务信息,公布了我厅2014年度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公开了我厅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增设专栏,公开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信息。
2014年内,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2条,其中我厅公众网发布政务要闻189条,发布各类文件通知275条,发布各类公示公告340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并采用信息252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了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厅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5件、行政诉讼1件,均已得到解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住建行业涉及面广,涵盖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建筑节能、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等多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头绪较多,而且我厅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信息化工作平台,能及时、全面的将各个行业的信息统一管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围绕打造“四个住建”(法治住建、活力住建、服务住建、廉洁住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快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统一信息化工作平台的建设工作,强化信息整合和辅助决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继续开展全行业法治培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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