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厅以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人民政府公报、省住建厅网站、省住建厅微信公众号为公开主渠道,及时公开本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5813件,包括公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含政策性文件)588件、政策解读23件、动态要闻1862件、其他信息3340件。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政策性文件19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过省住建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姓名及分工等信息通过“机构职能”栏目公开;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等信息通过“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栏目公开;行业发展统计信息通过“数据发布”栏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通过“财政信息”栏目公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监督等检查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开;人事任免、招考招聘及录用结果通过“人事信息”栏目公开。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执行服务信息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的外,主要通过网络征集的形式,在省住建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稿,广泛收集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专家的意见。全年共公开意见征集类政策文件22条、意见采纳反馈情况6条、湖北省地方标准13条。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全年共公开重点工作要点11条、年度工作总结9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鄂财办发〔2019〕15号)要求,我厅对照人大审查和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公开了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
1.行政执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公开,集中发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吊销)、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暂扣(吊销)等处罚信息,及时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3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督办通知书20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4条。每季度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地住建部门,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2.政务服务。结合机构改革购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调整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调整后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全部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公开发布,并通过省住建厅网站集中公开权责清单、公开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跑动次数清单、通办事项清单、收费清单、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等内容。全年公开许可结果信息672条;2019年12月起,每月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落实燃气从业人员考核结果信息公开,发布考核合格人员公示6批次共1706人、合格发证人员公告6批次共1706人。
二是强化“三大攻坚战”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信息公开。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整改。通过省住建厅网站“精准扶贫”专题栏目,集中公开我厅驻村扶贫工作情况、住建行业扶贫情况等信息。通过省住建厅网站重点领域及专题栏目,集中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市品质提升信息。
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为坚决打赢我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2019年4月,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19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度工作要求,发布了治理任务表和重点工作清单。4月15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节目以《湖北 明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为题报道了我省城市黑臭水体工作进展情况。
2.城镇污水处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通过省住建厅网站集中公开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2019年,共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情况3条、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情况1条、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文件8条。2019年3月,《人民日报》以《湖北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为题,央视《新闻联播》节目、湖北卫视《湖北新闻》节目以《湖北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全覆盖》为题,报道了我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4月,湖北卫视《湖北新闻》节目聚焦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以《让乡镇污水处理厂告别“晒太阳”》为题报道了我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3.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19年,继续做好《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简报》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建立湖北城乡垃圾治理监督举报平台,以图文结合的形式,集中发布市县城乡垃圾治理和“一把扫帚扫到底,干干净净迎国庆”等活动督查情况。通过省住建厅网站、《湖北日报》等媒体发布全省城乡垃圾治理曝光台信息8个批次。2019年7月,央视《新闻联播》节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时部分报道了我厅开展垃圾治理工作情况。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通过省住建厅网站“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题栏目,重点聚焦审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经验交流案例。根据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年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9条。2019年12月,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公开了我厅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1.财政预决算。我厅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分别于2019年2月18日、8月30日通过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住建厅网站同步公开。其中,《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了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以及部门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等内容;《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了2018年部门决算及说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8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等内容。
2.房地产市场监管。组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专委会,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2019年4月至12月,通过省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bsfdcyxh)向社会公开了房地产市场分析信息和政策解读39篇;指导各地房管部门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督促各地房管部门每月15日定期公开发布市场供应、交易、可售房源等权威信息;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2019年7月15日、11月19日、12月2日先后3次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各地查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名单。
3.住房公积金监管。通过省住建厅网站、省财政厅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网站披露全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督促各地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向社会披露各地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2019年4月,发布了《湖北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并通过《湖北日报》等媒体推出解读报道《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报告显示——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最大》。
4.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落实城镇供水水质信息月报制度,通过省住建厅网站每月公开全省17个市(州)出水厂常规指标检测结果,每季度公开全省主要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全年共发布月报10条、季报3条。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开展跟进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提前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释疑惑。2019年,重点围绕“一把扫帚扫到底 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细则》《湖北省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湖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暂行)》《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等,通过网站、报刊全文发布、专家解读等形式,推出了一系列解读、回应信息。特别是在垃圾分类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和讨论之后,我厅联合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日报》等媒体,集中推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我省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四分法”》等报道,扩大公众的知晓率,提升居民的参与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实施。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厅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2019年4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参加“一把扫帚扫到底,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活动的内涵、目标和主要任务。6月,厅总工程师谈华初参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新闻发布会,对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已经工作进展情况作了说明。7月,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出席《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就该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指定依据、主要内容以及保障措施作了详细地介绍。8月,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出席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表示我厅将强化牵头部门的责任担当,加强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高标准严要求,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提出方式和要求,优化申请渠道,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和收费标准。启用指定的政务邮箱zjtysq@hubei.gov.cn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19年,我厅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作出了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有效保障了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通过省住建厅网站“数据开放”“公共查询”等栏目,探索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2019年,我厅整理公开“制发文件”“标准规范”“许可确认”“项目审批”等数据集,发布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全省住建领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数据情况等资料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核制度,在形成政府信息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每季度抽查全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定期开展错别字、错链清查整改工作。按照政管办统一部署要求,按时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建设任务,全面提升省住建厅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能力,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2019年,我厅有行政职能的直属单位网站全部关停,相关内容整合至省住建厅网站,相关域名集中清理、整改;11月27日,省住建厅网站迁移至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上线运行。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坚持先审后发,确保微信公众号与网站内容的同步性、一致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度厅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所占分值为4%。重点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按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除机关内部的办公会外,我厅均主动邀请媒体参与重要工作会议、活动的公开工作。2019年,我厅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51次。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会议有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厅公开规范性文件(含有文号的政策性文件)588件,处理行政许可事项116071件、行政处罚事项53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9652件。共组织346批次专家审查,对勘察设计、质量检测、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城乡规划编制、房地产开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8类行政审批事项共13963件资质进行了集中会审,审查意见结果信息全部在2个工作内公开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厅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其中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5件,不予处理的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厅发生6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起,结果纠正1起,其他结果1起;发生8起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结果维持7起,尚未审结1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针对《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厅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并按照省政府、住建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优化栏目、整合资源、规范格式,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公开工作。截至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待拓展。如未公开2019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部分重大决策没有公开草案说明或解读,部分重大决策没有公开意见征集反馈与采纳情况;二是部分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如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没有在3个工作日内同步发布。因机构人员调整没到位,考虑工作无法正常衔接,未能及时公开最新的内设机构职责;三是部分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因各地供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有限,公开的标准不一致。四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如没有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没有采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开展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重点抓好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施工许可审批信息、招标投标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信息等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开;超限审查信息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公开;其他涉及住建领域的信息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公开。目前,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共设有4个数据库(行业企业数据库、从业人员数据库、工程项目数据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和1个业务办理平台(含各类工程建设审批业务和监管业务)。目前已入库建筑施工企业14238家(其中省内企业9023家、省外企业5215家)、人员294555人(含设计、施工等各行业从业人员)、项目56505个,以上信息均可通过该平台公开查询。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实际,对建设项目等环节的管理信息和办理过程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建设单位可通过该平台直接办理项目报建、招投标登记等手续,施工单位可通过该平台直接办理企业信息录入、人员信息录入手续等,大大减少企业时间,提高工作效率。2019年9月,公开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措施落实检查情况。
1.住房保障。进一步强化市、县住建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指导各地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督促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准入、退出等信息。2019年9月,联合湖北经视制作播出《广厦千万间——湖北住房保障成就纪实》专题片(共2集),联合《湖北日报》推出报道《从“忧居”到“优居”——住有所居的幸福密码》《湖北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多角度介绍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取得的成就;11月,通过《湖北日报》公开了全省公租房小区首期第三方测评结果。
2.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批准”的程序,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免费发放到每个危改户,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程序、建设方式、工作要求等基本政策。县级住建部门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在各村村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文件、工作进展情况等。2019年8月,发布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重点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定位、工作责任体系、任务目标下达、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审批程序、改造方式、补助标准、面积标准、质量管控、检查验收、资金拨付、档案建立、信息录入、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15个方面做了介绍;10月,开展湖北省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公布了省级及各市(县)举报电话共107个。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通过省住建厅网站集中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复文。2019年,我厅共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2件、政协委员提案86件;共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0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9件、政协委员提案67件。
(三)计价定额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发布2018版《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房屋修缮定额》《湖北省地下管廊维护定额》等5项专业定额以及相应的机械台班和材料价格数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要求,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市州的材料信息管理员对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的税率进行调整,方便建设各方招标报价和结算需求。同时对2018版消耗量及全费用基价表的6547种定额材料进行新税率的除税价格的重新计算。及时颁布《关于调整材料信息价格计税税率的通知》,落实国家税改政策。受国家环保治理影响,省内建筑材料价格疯涨,部分材料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由此引起建设各方的争议。2019年7月开始,综合材料信息价格各地市统一按月发布,同时颁布《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全年发布湖北省各市、州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6万多条。
(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情况。国有资产按规定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共组织了7次公开招租,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及时了公示房屋楼层、面积、租金标准、成交价格、中标单位等有关信息。
(五)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依托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场所,为群众和企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复印提供服务。按照“我要办”“我要看”“我要查”的架构,不断优化、完善省住建厅网站办事服务频道栏目设置和发布内容,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查看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在“我要看”部分,办事结果按照“审查公示”“核准公告”“注销公告”“遗失公告”等进行分类发布;在“我要查”部分,集中公开公共查询事项,包括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商品房供应信息、住房公积金网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国家园林城市及县城名单、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名单等。针对政务服务热线分散和专项活动的监督举报多为临时性、阶段性的情况,通过省住建厅网站集中公开政务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微信小程序等,并及时更新,方便公众查看。同时,整理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并开通省住建厅网站“智能客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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