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2026)》《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 政策解读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2026)》《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2026)》《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以下简称《适用规则》《裁量基准》)。
二、制定意义
一是进一步健全全省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裁量基准体系,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清晰指引,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通过明确裁量原则、细化适用情形、规范程序要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细化裁量标准、统一执法尺度,着力防范和纠正“类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定社会预期。
三、主要内容
(一)确立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原则。《适用规则》明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遵循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程序正当、行政效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五大原则,着力纠正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偏差,确保裁量结果合法合理、可预期。
(二)细化裁量基准的分类与内容。《裁量基准》将全省住建领域行政处罚划分为城乡建设、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和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三大章节二十小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若干子类,并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危害后果、主观过错等因素,合理划分不同档次违法情形,明确对应的处罚幅度,以实现同案同罚、类案同处。
(三)规范裁量基准的适用规则。《适用规则》共十六条,重点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要求和裁量情节等内容,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准确适用《裁量基准》提供基本规则和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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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