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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2025-08-29 14:5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解读类型:其他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我厅印发了《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有效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202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印发实施,提出“推动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充分使用信用报告……鼓励在招标投标、融资授信、商业往来等市场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体系在建筑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起草依据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5年3月,启动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3月中旬,组织人员赴广东省住建厅、广州市住建局、苏州市住建局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在信用评价和信用结果应用方面的经验做法。4月以来,组织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资建局,省建筑业协会、省质安协会、省勘察设计协会、省监理协会、省建筑装饰协会、省招标协会、省造价协会,部分建设工程企业专家组成起草专班,修改形成了《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6月份,以书面函件形式向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7个市州住建部门征求意见建议,以厅网站函告形式向建筑市场主体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630日,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271条。经充分研究论证,采纳111条,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四、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本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以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任。

第二部分为信用信息构成与采集。明确了信用信息的构成,基本信用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的具体内容,信用信息的采集主体、方式和认定原则。

第三部分为信用等级评定及应用。明确了建筑市场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评定时间及差异化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为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明确了信用信息的公开期限、修正、撤销及处理申诉的原则,以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同级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联动机制。

第五部分为严重失信主体管理。明确了严重失信主体认定标准、流程和申诉的原则。

第六部分为信用修复。明确了信用修复的条件、不予修复的条件和信用修复程序。

第七部分为附则。

附件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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