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 解读问答
为实现营商环境再优化、工程项目建设再提速,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试行《关于试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的基础上,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1.问:《通知》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7月24日,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试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增发“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许可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精神,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盯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2.问:《通知》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通知》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优化办理阶段。将施工进展分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下同)”“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三个阶段,建设单位在依法确定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需要,分别、组合或整体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是精简办理材料。明确了办理整体施工许可及办理“基坑支护及土石方”“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三个阶段施工许可的申请材料和有关要求。
三是强化审管联动。从完善质量安全监督的闭环管理、强化信用监管、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三个方面相结合,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稳步实施,促进工程建设提质降本增效。
3.问:与《关于试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相对比,《通知》具备什么新特点?
答:《通知》主要具备四方面的新特点。
一是阶段优化。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由原来的分两阶段办理调整为分三阶段办理,即“基坑支护及土石方”“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三个阶段。
二是方式优化。将原来试行对建筑工程核发“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许可证和整体施工许可证调整为在已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备注栏内增加该阶段工程部分内容,其他内容和要求保持不变。
三是材料优化。明确第一阶段办理“基坑支护及土石方”施工许可时,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可用《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中任意一项材料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文书代替。明确第二阶段办理“主体工程底板以下”施工许可时,提交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一般建设工程对主体工程底板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进行承诺。明确第三阶段办理“主体工程底板以上”施工许可时,对于低风险建设工程提交《湖北省低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登记表》,对于一般建设工程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
四是管理优化。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明确同一建设项目不同阶段的施工图审查须送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中分阶段报送,后一阶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前一阶段图纸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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