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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湖北省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23-08-04 09:5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我省环卫服务市场秩序,营造环卫行业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环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处起草了《湖北省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着力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环卫市场信用承诺制度,健全环卫服务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推进环卫服务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环卫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起草过程和主要依据

《办法》起草工作严格遵循调研、起草、论证的要求,起草专班深入各市州开展工作调研,经过多次认真研究论证,形成初稿。2023年6月28日,再次征求了各市(州)、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省城管研究会会员单位意见建议,经过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办法》(送审稿)。

《办法》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借鉴了广东、苏州等先进省市的经验。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六章二十条: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和部门职责等。第二章信用信息构成与采集,包括信息的分类、采集、录入和变更,环卫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第三章信用信息评分和应用,对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行量化考核,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据信用综合评分,实施差别化管理。第四章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规定了信用信息经采集、审核、公示后,在有效期内要全部予以公开,同时明确了公开时限和信息异议申述渠道。第五章信用修复,明确了信用信息修复的程序、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不得修复信息的行为。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施行日期,鼓励各级环卫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委托行业学会协会、第三方机构、金融机构等各类单位参与信用管理。

(二)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上下贯通。坚持全省一盘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级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评分指标体系,统一信用信息采集程序,并通过“湖北信用住建”公开发布。市(州)通过省级平台,负责采集、审核、评价、应用本行政区域内环卫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指导县(市、区)开展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采集、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环卫服务企业信用信息。

二是突出服务质量。环卫企业有别于施工建设企业,重点在于服务,所以我们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尤其注重企业服务质量的评价。在优良行为评价中,将企业服务项目业绩作为重要的加分项;在不良行为评价中,将日常环卫作业质量和安全运营管理问题作为重点扣分项,以环卫作业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助推环卫作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科学运用结果。充分发挥信用在甄别企业优劣上的作用,建立完善环卫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各地环卫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依据信用综合评分,设置信用等级,在项目招投标、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管理,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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