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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方式推进住建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

3种方式推进住建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

2020-06-02 17: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政策解读

为深化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57号),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宜昌、襄阳片区推行涉企审批行业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改革。根据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我厅对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改革要求,制定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3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1个事项取消审批

武汉、宜昌、襄阳自贸片区,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自贸区内从业不再申请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

三类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1. 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总承包部分二级、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一级、部分二级、部分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三级、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劳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 专业乙级、丙级,事务所)。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

3.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四类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优化审批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核定。

2. 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优化审批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总承包特级、部分一级、部分二级和专业承包部分一级、部分二级);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甲级,海洋勘察甲级、乙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甲级、部分乙级);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认定(综合,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外专业甲级)。

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优化审批服务。

4. 燃气经营许可证优化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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