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房屋建筑单体落图功能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6-14020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启用房屋建筑单体落图功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完善房屋建筑数据动态更新机制,自4月21日起,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图审系统”)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系统(以下简称“验收系统”)中启用房屋建筑单体落图功能,全省新、改、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应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单体落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阶段落图
设计单位登录图审系统填报房屋建筑单体信息时,按系统提示上传项目空间定位图纸,完成位置校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单体预白模,确认后完成落图。
二、联合验收阶段落图
建设单位登录验收系统,系统自动调取施工图审查阶段已完成落图的房屋建筑单体预白模,确认无误后形成房屋建筑单体正式白模。对处于竣工验收阶段的房屋建筑项目,按照系统提示补充项目空间定位图纸,完成位置校准,实现建筑单体正式白模落图。
三、工作要求
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单体落图,确保落图工作全覆盖。
联系人:王凯杰,联系方式:027-68873084
附件:湖北省房屋建筑单体落图操作指南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