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6-12866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6-04-13 |
| 文 号 | 鄂建函〔2026〕2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2026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4-13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
根据住建部工作部署,为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6年全省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强化日常防范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特别要抓实抓细汛期排水防涝各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检查、汛期应对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2026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2.全省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