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筑工程模型交付指南(试行)》意见建议的函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6-08823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6-03-10 |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征求《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筑工程模型交付指南(试行)》意见建议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6-03-10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加快推进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设运行,推动BIM技术在房屋市政工程中全领域、全过程应用,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筑工程模型交付指南(试行)》(附件1)。现面向各地各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附件2)反馈至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考虑到已征求部分市州住建部门、建筑企业以及行业协会意见建议,故网上征求意见时间未满一个月。
联系电话:027-68872173;邮箱:scc@hbszjt.net.cn
附件:1.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筑工程模型交付指南(试行)
2.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0日
《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筑工程模型交付指南(试行)》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推动BIM技术全面应用,我厅组织建设了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着力实现基于BIM的工程建设审批监管。为明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建筑工程的BIM模型几何精度、信息深度及协同要求,我厅在充分调研市州住建部门、建筑企业的基础上,于2026年2月下旬形成了《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筑工程模型交付指南(试行)》(下称《指南》)。
二、起草依据
起草主要依据有《工业基础类平台规范》《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
三、起草过程
2025年10月,启动《指南》编制工作,12月形成了《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筑工程模型交付指南(试行)》初稿。2026年1月,两次征求厅相关处室(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部分市州住建部门、建筑企业,以及省建筑业协会、省勘察设计协会等行业协会意见。经多轮修改完善,于2026年2月下旬最终形成了《湖北省工程建设管理BIM云平台建筑工程模型交付指南(试行)》。
四、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术语,明确了本标准核心术语的定义、内涵及适用场景。
第三部分为基本规定,明确了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有关要求。
第四部分为BIM云平台应用系统,明确了BIM云平台规划方案审查、招标投标监管、施工图审查、智慧工地监管、联合验收与数字化交付系统关于建筑信息模型的数据建模要求等内容。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