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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住建厅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01-06 15:0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6-0201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6-01-06
文    号 鄂建设文〔2026〕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住建厅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06

省人民政府:

2025年,省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压实厅党组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各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全厅抓行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等“四个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等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格局。10月27日至28日,举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培训,重点围绕住建行业立法、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和纠纷化解等内容进行培训,着力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推进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城管执法大练兵活动,突出政治、法治、业务、形象、实战“五个练兵”,全面锤炼队伍的能力、作风和形象。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住建领域资金分配、住建行业“十五五”规划编制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批等领域,实行阳光决策、集体决策。三是完善文件审查机制。坚持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法文书实行事前审查,严格把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补充专家、律师等法律顾问力量,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中发挥作用。全年审核审查政策措施、涉法文件等300余件。

(二)抓好立法普法,推进法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行业立法。省厅有8个立法项目纳入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在省直部门中位居前列。今年7月1日,《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正式实施,设立专章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要求;黄石、黄冈、孝感、荆门、武汉等地先后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初步形成加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体系。9月25日,省人大颁布了《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为城镇燃气安全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二是积极谋划立法项目。报送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审议项目2个(《湖北省城市更新条例》《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报送省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2个(《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修订)》)。我厅立法工作在省人大有关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八五”普法总结验收、行业法规出台、“12.4”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首期宣贯培训,特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深入解读《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考量与核心制度设计,从立法角度阐述如何“以法治筑牢安全防线”。在6月“安全生产月”、9月“质量月”等活动中,向广大从业人员发放《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升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三)全面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一是依法严格执法监督。编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从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行政检查方式、落实工作责任五个方面对规范住建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调整2025年度厅本级“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清理厅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布《省住建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认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评查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剖析全省住建领域复议纠错及诉讼败诉案件情况,修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在“湖北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城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工作简报》予以推介。二是依法推动行业治理。各行业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大了重点领域稽查执法力度。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对745家企业(单位)、1071名从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共处单位罚金2759万元、个人罚金125万元,清缴追回资金1913.06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铁拳行动”,紧盯部门履责、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本质安全水平、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监理人员履职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住建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依法解决行政争议。2025年,省本级共办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案件11件,法规部门从立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等全过程把关、严格监督,没有出现因处罚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作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持续推进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把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专题研究制定29条整改措施,通过全系统培训、联合实地督导、下发督办函等方式强力推进。截至11月底,省纪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的第一批953个案件、第二批380个案件评查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深入开展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督促各地聚焦5个方面整治内容,逐项对照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改。二是全面服务改革发展。着力推动民生实事落实落地,由我厅牵头负责的10项可量化任务已全部完成,4项不可量化事项也已全面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全省整治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成效明显,存量欠薪得到全面清理,累计补发工资8860万元,涉及环卫工人2.54万人。举办湖北建筑业“走出去”培训、对接会和“科技出海”座谈会,研究制定《湖北建筑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方案》。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厅网站公布各类公开文件193件;公开意见征集类政策文件、湖北省地方标准65项;公布许可结果信息627批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2件,8件正在办理中,其余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了答复。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不清晰,有些事项基层接不住、管不好,执法“宽松软虚”和“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时效性不足。对社会公众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需求了解不够精准,普法内容不够丰富,普法形式不够生动。三是行业矛盾纠纷仍然较多。多元解决机制不够健全,建设工程、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较多,群众反映投诉问题较多,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是体制机制弊端、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原因,需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思考研究、采取办法举措,在下一阶段法治建设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厅将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找准法治工作坐标,主动适应工作新形势,重点围绕提高行业立法质量、深化普法宣传实效、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问题整治化解等方面下功夫,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住建的思想根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引导全系统干部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推动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带动全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的整体提升。进一步压实厅党组在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各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以及推动行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守法、政策法规处严格开展审核审查、全厅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等制度,构建起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法治工作格局。围绕新修订的住建法规等重点,邀请专家辅导,组织行业培训,推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推进、重大矛盾调处等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完善法规体系,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保障发展。锚定城市工作历史新方位、新坐标,协调推进立法。聚焦以城市更新为抓手要求,围绕建立健全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新模式、支持政策等加强协调调度,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湖北省城市更新条例》。聚焦群众关注的城市供水、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推进立法调研,特别是社会反映强烈的城市建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发展问题,推进出台《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回应群众所需所盼。针对社会关注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散装水泥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等领域,加强立法调研,推动省政府审议《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努力提高立法决策与城市发展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

(三)规范执法行为,以严格公正执法提升治理效能。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执法机制,推行差别化、精准化行政检查和执法,加大守信主体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实施分级分类行政检查,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组织对厅本级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开展全覆盖评查,对下级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进行重点抽查,以评查促质量提升。推进各地按照新修订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同案不同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引,推进分级分类培训,编制典型案例,强化案例实训,解决“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乱执法”等问题,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法律适用能力与依法执行能力。

(四)夯实法治基础,以多元共治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有效化解城市发展中的矛盾,提升住建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投诉举报办理机制,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流程,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事中调解和事后化解的全链条治理。对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定期发布行政复议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高频错误案例,倒逼一线执法人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根源上减少行政行为瑕疵。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住建部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要求,整合相关工作资源,搭建组织架构,推动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服务领域等行业矛盾纠纷化解,打造住建特色诉调对接新模式,探索住建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提升住建领域纠纷调解新效能,构建住建多元解纷工作新格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6日

(联系人:丁远强;联系电话1890711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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