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5-41743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5-12-08 |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征求《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1月8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若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陈珂
联系电话:027—87250293
邮箱:dezz@hbszjt.net.cn
附件:1.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8日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工程造价咨询是工程建设管理的关键环节,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能力逐步提升,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一是市场竞争失序,部分咨询企业采取低价恶性竞争方式承揽业务,严重影响服务质量与行业生态;二是执业行为不够规范,成果文件质量参差不齐,结算审核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监管机制有待创新,传统监管方式难以完全适应行业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新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亟需出台针对性措施,加强行业引导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工程投资效益和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二、起草依据
《通知》严格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办法》(鄂建文〔2022〕2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现状和发展需求制定。
三、起草过程
2025年8月,系统梳理了国家及本省现行相关法规政策,全面调研分析了省内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管现状、发展态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文件起草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2025年9月,为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若干措施的通知(初稿)》。
2025年10月,先后征求了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等住建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部分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通过引导择优选用咨询服务、遏制低价竞争、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咨询机构独立性等措施,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提升咨询成果质量。倡导全过程造价咨询,压实咨询企业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造价管理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三是聚焦结算关键环节,着力提升结算效率。明确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优化审核流程,强化过程资料管理,设定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时限,防止结算久拖不决。
四是创新监管机制,构建协同治理格局。推动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与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形成多元共治的行业治理体系。
五、下一步打算
(一)加快意见征集与初稿修订
计划于11月中旬发布《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对社会各方反馈意见的梳理与整合,结合合理建议对初稿进行系统性完善,进一步提高文件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二)研究推动结算管理信息化路径
围绕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方向,研究在结算管理中引入信息化手段的可行路径,探索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等方式提升结算效率。
(三)强化信用管理与制度建设联动
结合《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将本文件中关于规范造价咨询活动的内容纳入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实现信用评价与行业监管的有机衔接,进一步规范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