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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规模(第四批)的公示

关于核定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规模(第四批)的公示

2025-09-02 16: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5-28337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5-09-02
文    号 公示〔2025〕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核定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规模(第四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9-02

根据《关于核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规模的通知》〔2022(1674)〕有关要求,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部分申请核定实际运行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的运维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经县(市、区)申报、市(州)申请、省级复核、专家论证等程序,拟同意重新核定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等26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行规模。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3日—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反映。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

邮编:430071

电话:027-68873605

附件:第四批核定实际运行规模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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