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老房子改“好房子” 项目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5-1862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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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文 号 | 鄂建函〔2025〕7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老房子改“好房子” 项目竞赛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经信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以及住建部关于采取多种方式,把老房子想办法改造成“好房子”相关要求,推动老房子改造技术创新,提升居住品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经验。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老房子改“好房子”(以下简称“老改好”)项目竞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焕新旧居,筑梦宜居
二、参赛主体
湖北省内具有相关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三、活动内容
根据《湖北省老房子改“好房子”建设指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品质实用四大建设原则,围绕设备更新、管路更新、智慧焕新,好材料、好装修、好家居以及适老化、适幼化、适残化、跨代同居(适多代),对房屋进行改造。全屋改造和局部改造均可参赛。
四、活动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2025年6月1日-7月30日)
此阶段参赛团队应将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统一为:“老改好”+地区+项目名称+联系人+手机号(下同)。
(二)设计申报阶段(2025年8月1日-9月5日)
此阶段参赛团队应将完整改造方案(含设计图纸、效果图、预算、施工计划、材料清单)、照片、3D模型或短视频(5分钟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项目应按照改造参考标准(见附件2)进行改造,可针对亮点事项提供技术细节(如适老化改造的无障碍设计说明等)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三)设计评比阶段(2025年9月6日-9月15日)
此阶段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改造方案进行评分,筛选出入围项目。
(四)项目实体评比阶段(2025年9月16日-12月30日)
此阶段各参赛单位应将改造前后对比图、对比视频及水电等隐蔽工程相关资料报送至邮箱,专家团队将开展工地巡检,对施工效果进行评分,筛选出决赛项目。
(五)综合评比阶段(2026年1月1日-1月20日)
决赛队伍通过现场讲解的形式,采用改造前后图片、视频对比等方式,全方位展示项目成果。专家团队将综合考虑设计和施工,评选出获奖项目。
(六)公布结果(2026年1月底)
公布获奖名单,举办成果展与经验交流会。获奖团队将纳入湖北省“老改好”专家库,参与相关技术导则编制及课题研究;优秀项目及专项将纳入《湖北省老房子改“好房子”典型案例集》,作为地方改造参考标准,并通过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州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相关协会、企业参与竞赛活动,推荐优秀单位参赛。充分结合以旧换新、改造补贴等政策文件,鼓励业主参与。各市州管理部门要明确一名了解相关情况、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于6月17日(周二)上午10点前将市州联络员回执(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
(二)公平公正,合法合规。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符合湖北省现行政策与技术规范。若存在抄袭行为,则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州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跟踪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公众对行业活动的认知度,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1.湖北省老房子改“好房子”项目竞赛报名表
2.改造参考标准
3.市州联络员回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彭倩,手机号:13554645820,邮箱25247418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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