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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15 22:5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5-1242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5-04-15
文    号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1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有关要求,鼓励企业依托工程项目开展技术创新攻关,加快促进产业升级,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415日至2025531日。

二、申报范围

20237月至20255月期间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立项工程必须是申报期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建筑规模达到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技术和质量标准要求高,且三年可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七大项以上,其中“绿色施工技术”为必备项。申报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用自主创新技术项数不限。

(三)建设项目应用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某一项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单项工程。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报项目所在地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

(二)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报送至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

五、申报资料

(一)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推广计划及技术分析报告;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所有纸质申报资料均采用胶印装订、双面打印,封面统一采用白色皮纹纸,示范工程申报书单独装订,技术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六、立项评审

对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省建筑事业中心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经审核后在厅网站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按照《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16〕3号)要求,加强对企业推广和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鼓励企业创新创优,积极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二)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时,对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应用BIM技术、绿色施工及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全部完成了《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新技术内容,且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的,可向省建筑事业中心申请应用成果评审。

附件:示范工程申报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肖辉联系电话:027-8782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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