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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住建厅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1-09 15: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5-1000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5-01-09
文    号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住建厅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9

2024年,全省住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围绕打造法治住建目标,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纠纷化解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紧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把握趋势,找准定位,积极推动行业法规规章制定,有力促进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目前有9部地方性法规、20部规章、139件现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2024年持续推进《湖北省城市更新条例》《湖北省城镇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工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内容被列为《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专章”,省人大于11月26日二审通过。法治惠民成效凸显,2024年全省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完成加装电梯3386部,超过年度目标的169%。各地充分行使《立法法》赋予设区城市立法的权力,大胆探索,先行一步,《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等颁布实施。鄂州、黄冈等地对建筑垃圾管理,襄阳、宜昌等地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了相应立法。11月29日,省人大审议批准了《襄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黄石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十堰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一批涉住建领域的法规。

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

(一)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健全。厅党组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防范,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涉企经营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机制。修订《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了厅党组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同时,聘请资深律师担任省厅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各地不断推动依法决策制度化,建立并实施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和公告等制度。

(二)开展涉企执法监管专项行动。根据省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省纪委监委部署安排,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厅党组审议下发了《全省住建系统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住建系统自查整改工作会议,在2025年2月底前全面开展自查,坚持边查边改,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推进市(州)、带动全系统抓好落实。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厅党组审议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围绕“审批时限压缩50%,政务服务便利度位列全国第一梯队”目标,全力保障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新华社等媒体聚焦《湖北全面推进建设工程三阶段施工许可》向全国推介。

(四)切实提升主动公开质效。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行政许可、民生领域等重点公开内容。在厅网站共公布主动公开文件20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7件。公开意见征集类政策文件57项,公布许可结果信息563批次。在制定政策、开展决策的同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推广问答式解读,同步拓展图文、视频等解读形式。重点围绕《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通过制作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数字化内容,实现政策解读的可视化和多样化,提高政策解读的传播广度和深度。

三、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一)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按照“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的要求,我省设区市本级全部撤销城管执法队伍,原有市级城管执法队员800多人全部流出,城管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形成了以县(市、区)为主、街道为辅的城管执法体制。会同编制、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的指导规范,支持各地加大执法保障。

(二)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机关具备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有1.2万人,法制审核人员600余人,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初步形成自觉,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开展全省城管执法“大练兵”,举办全省城管执法队伍培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印发《省住建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住建部《建设工作简报》(第146期)将我省“一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行政处罚案”纳入第三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武汉、十堰、荆州、荆门、孝感、天门、潜江等地城管部门,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探索实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实现全域推进、全员普法。各地创新普法形式,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栏,深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全系统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宜昌市西陵区土城路社区被国家司法部和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随州市城管委将法治公园(神农公园)进行翻新改造,将其打造成内涵更加丰富、更具随州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恩施州公积金中心深入银行办事大厅、售楼部上门宣讲政策法规,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五、争议解决扎实推进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今年厅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应诉案件17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倒逼推动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化。

(二)妥善处理信访矛盾。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制定省住建厅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和发生集体上访处置流程,优化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采取厅领导分片督办、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方式,下大力“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积极推动民事争议化解。加强与省法院联动对接,以工程造价领域为“切口”,开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推动8家造价咨询企业、300多名造价计价纠纷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初步探索形成了具有湖北特色的“总对总”工作法。宜昌、黄石、恩施等地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及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不清晰,有些事项基层接不住、管不好,执法“宽松软虚”和“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时效性不足。对群众和行业的法治需求了解不够深入,普法内容不够丰富,普法形式不够生动。三是行业矛盾纠纷仍然较多。多元解决机制不够健全,复议应诉、化解争议压力较大。

2025年,全省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夯实基础、深化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改革与法治,着力在健全法规体系、提升执法质量、深化普法实效、推进整治化解等方面下功夫,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积极推动行业立法。坚持调研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对申报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3个项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湖北省住房租赁条例》)和申报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2个项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修订)》)持续跟踪推动。加快推进加装电梯、燃气管理等领域立法工作。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强化对党员干部系统培训。聚焦系统干部、社会公众、企业三类关键对象进行普法,聚焦民生关切和中心工作,增强普法内容的专业性、精准性,利用“报、网、微、官、屏”等媒体,创新普法形式,建设好网络普法的主阵地。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三)突出开展涉企执法监管专项行动。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省纪委监委工作安排,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聚焦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等8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坚持边查边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开展线索起底,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化治理,对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等文件规定进行清理,推进政策“立改废”。加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探索“无感式”智慧执法,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质量。厘清职责边界,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修改公布《省住建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切实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管起来、严起来。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统筹管理行政检查计划。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贯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好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案卷评查等工作。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清理各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废除各类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同向发力。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住建领域信用评价办法,及时修订更新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信用结果应用,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大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抓好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规范办案机制,优化办案程序。加大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最大程度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增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力争做到“出庭、出声、出质效”。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持续推进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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