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5-09746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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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文 号 | 鄂建函〔2025〕3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2025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鄂建函〔2025〕3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
为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5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的贯彻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要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城市防汛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检查、汛期应对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2025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2.全省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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