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35723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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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4-09-28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3〕208号),由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南标科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10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胡凯峰
联系电话:027-81361600
邮箱:95253802@qq.com
邮寄单位: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
邮编:430071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地方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速,我国面临住房困难群体的庞大挑战。在此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将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推动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湖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经省政府批准,省住建厅已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鄂建文[2021] 45号),旨在构建涵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面对城镇化进程中日益凸显的供需矛盾,政府鼓励更多市场力量参与租赁住房建设,以应对新市民、新青年普遍面临的住房困境。本课题聚焦于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的技术研究,旨在通过优化设计、提升居住品质,满足城市新青年、新市民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
本《规程》分为9个章节,1至3章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部分。第4章为总体设计,主要针对规划选址、规划布局、日照、交通、配套、景观等进行了叙述和明确。第5章设计章节是建筑设计部分,对建筑单体的公共区域、套内及居室空间、室内环境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第6章为室内装饰装修。第7、8章为结构设计、建筑设备相关要求。第9章为应用技术的相关内容。
目前,《规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已将《规程》征求意见稿发给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标准》编制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和报审工作。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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