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28876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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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征求《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仙桃、天门市住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运营服务质量,规范公租房运营服务主体运营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住群众的满意率,我厅起草了《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4年8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省厅。
联系人:张剑
联系方式:027-68873758
邮箱:944603005@qq.com
附件:1.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4日
《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运营服务质量,指导公租房运营服务主体切实做好公租房运营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住群众的满意率,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范》编制过程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公租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得到有效保障。但部分地区公租房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确、动态管理不到位,租金收缴不及时、后续管理跟不上的问题日渐突出。部分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较低,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电动车入楼、飞线充电安全隐患大,小区卫生环境差等,住户意见较大。规范公租房运营服务行为,提升保障对象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是制定本规范的主要目的。
《规范》主要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98号)等规章,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等规范性文件,参考武汉、宜昌两市及外省其他城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
2024年4月,启动《规范》的起草工作。5月16日,组织武汉、宜昌等10个城市住房保障部门召开《规范》专题研讨会,对各地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5月29日至31日赴山东省济南、济宁两市考察学习公租房运营服务的经验做法,参考借鉴青海、青岛、厦门等省市先进经验,总结武汉、宜昌等城市具体做法,结合我省公租房小区飞行检查活动和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的成功做法,采纳吸收各地提出的部分修改意见后,形成本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规范》主要内容
《规范》分为16个章节,第1章为目的、定义及适用范围,第2章为公租房运营服务主体的基本要求,第3章至14章主要明确了公租房的房屋接管、入住管理、租金管理、合同续签、房屋使用、维修管理、退租管理、安全管理、物业管理、档案管理、综合管理、增值服务等工作内容和要求,第15章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第16章为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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