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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城镇供水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函

关于征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城镇供水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函

2024-07-22 12:0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4-2806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4-07-22
文    号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征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城镇供水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湖北省城镇供水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城镇供水方面的作用,决定开展城镇供水专业委员会委员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城镇供水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高校等单位中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办事客观公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城镇供水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知识积累,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和活动,认真履行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三、工作任务

(一)了解、掌握、研究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和趋势,及时向省住建厅城建处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每年至少应撰写1篇综合性报告或发表1篇某项技术发展的专业论文。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我省城镇供水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对我省城镇供水专业领域的工作提供咨询、政策建议。

(四)参与我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其规划设计方案、重大科技成果等的审查。

(五)参与全省涉水安全事故调查。

(六)承担省住建厅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委托的工作。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专业委员会候选人填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选聘委员推荐表》(见附件)。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每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至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

(五)省建设科技专业委员会委员由省建设科技委聘任,每届聘期5年,聘书加盖省建设科技委公章。

联系人:何光振

电话:027-68873207

邮箱:cjc@hbszjt.net.cn

附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城镇供水专业委员会选聘委员推荐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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